八梳诀_第六章 心中大定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六章 心中大定 (第11/12页)

到我时候的欢喜模样朝我走来,我手足无措羞愧难当。
  随着甘妹挽上我胳膊,我泪洒当场。
  甘妹和嬴晟后来又被迫去往魔界后,我每天都活在深深的自责焦虑担心情绪之中。
  幸好,最终的结局是皆大欢喜结局。
  皆大欢喜结局后,长久处于亏欠自责情绪中的我,精神松懈下来后患上了抑郁症。
  为了心病还须心药医,甘妹跟我促膝长谈。
  甘妹向我坦言她的所有经历,鼓励我也将自己的所有经历宣之于口。
  尽管我知道,自己将甘妹当做棋子事情已大白于天下,但我依旧羞于出口。
  甘妹告诉我,往事已是往事,我永远都是她最亲的陶姑。
  我们是,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的母女。
  母女之间,打断骨头还连着筋。
  她早已不怪我任何,她希望我早点康复。
  我看着难掩担忧情绪的甘妹潸然泪下,终是开始强迫自己,将自己的所有经历统统宣之于口。
  随着我将自己的所有经历当着甘妹的面都宣之于口,我心中郁结的情绪渐渐消散。
  我彻底康复后,甘妹又一力促成了我和敬衍老道的婚事。
  我和敬衍老道与甘妹嬴晟嬴天同住在ty市,时常去她们住的地方。
  嬴晟对甘妹呵护备至,嬴天聪慧可爱。
  甘妹一声声陶姑,嬴天一声声外婆,唤的我心花怒放。
  我开怀之余,又开始担心左墓随后回返人界后会不会影响到甘妹的幸福。
  敬衍老道宽慰我别多担心什么,笃定左墓绝对不会为难甘妹。
  我依旧放心不下,不时的就会让敬衍老道联络左墓,让敬衍老道叮嘱左墓重返人界后一定要先来找我们。
  左墓终是过来人界后,我跟左墓提及,甘妹所有的经历和现况。
  眼见着左墓泛红了眼眶沉默不语,我请求左墓,不要去惊扰到苦尽甘来的甘妹。
  我知道他心有不甘,但甘妹太过不易,且嬴晟等了她千年,且甘妹跟嬴晟已有嬴天。
  左墓苦涩着笑容告诉我,他从来都不舍得,去怪责甘妹什么。
  他乐意看到,甘妹就此幸福。
  只是,他做不到跟甘妹再不相见。
  他再见甘妹时候,会隐藏好自己对甘妹的爱恋情绪,绝不会影响到甘妹的幸福。
  左墓的反应,让我心中叹息。
  甘妹已有嬴晟嬴天,左墓再想要见到甘妹,不能太过突兀,需要一个契机。
  我提醒左墓,甘妹持续想确认,甘悟到底有没有去往佛界。
  随着我提醒出口,甘悟匆忙离开人界。
  我和敬衍老道,都无奈摇头。
  敬衍老道笑左墓跟他一样是个痴情种,我笑敬衍老道他和左墓那是上梁不正下梁歪。
  左墓最终为甘妹,在佛界找到了甘悟。
  为免左墓失态,我和敬衍老道赶在左墓之前,先到达甘妹住的地方。
  还好,左墓不曾失态,嬴晟不曾不悦。
  不止如此,嬴天还成了左墓的干儿子。
  我彻底放心,不再多担心什么。
  我旁观着甘妹的幸福,期待甘妹要一直一直幸福下去。
  ……
  ……
  ……
  孟婆(一)
  我是孟婆,千年如一日守在奈何桥上面。
  我的职责是,以遗忘为调料,以转世投胎的人这一世所流下的眼泪为汤料,制成忘情水,再让转世投胎的人饮下忘情水。
  转世投胎的人饮下忘情水,会遗忘前尘往事再投胎各处。
  如果可以,我也想为自己做一碗忘情水,就此遗忘前尘往事进入六道轮回轮回投胎。
  只是,我天生无泪,无法为自己做一碗忘情水。
  想进入六道轮回,除了饮下忘情水,就只有跳入忘川河,在忘川河里待上千年。
  我无谓忘川河的河水难捱,但我一旦跳入忘川河就会被阎王发现。
  我没机会,在忘川河里待上千年。
  我无法轮回投胎,且一旦遁出阴间就会魂飞魄散,只能安分待在奈何桥上面恪尽职守。
  我一旦遁出阴间就会魂飞魄散,隶属咎由自取。
  我待在奈何桥上面日复一日,日子过的苍白无趣,偶尔再忆往事,我只落深深叹息。
  鸿蒙初开,世间分为天地人三界。
  天界最大掌管一切,人间即所谓的阳世人界,地即为阴曹地府。
  三界划定,无论天上地下,神仙阴官,俱都各司其职。
  我生于三界分开之时,本为天界的一个散官。
  我看到世人恩怨情仇无数,即便死了也不肯放下,就来到了阴曹地府忘川河边的三生石处,炼化忘情水让阴魂喝下。
  阴魂饮下忘情水,便可忘记生前的爱恨情仇,卸下生前的包袱,一身轻松走入下一个轮回。
  我只是天界的一个散官,在天界可有可无。
  我很开心,自己待在阴间能帮助诸多阴魂。
  但凡是滞留别处逾期不重返天界的天界官员,将会被天界除名,再无法重回天界。
  我选择,逾期不重返天界。
  我持续滞留阴间,因心无旁骛也不觉得日子无趣。
  尽管我已被天界除名,阴间对我依然很是客气。
  阴间主动配合着我,将三生石处作为轮回路尽头,并在轮回路尽头建造了奈何桥和望乡台,并将完善的六道轮回移至奈何桥远离阴间的那侧。
  随着我登上奈何桥,阴间就此多出规矩:想进入六道轮回,除了饮下忘情水,就只有跳入忘川河在忘川河里待上千年。
  我没觉得,阴间多出的规矩对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